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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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证史》

【英】彼得·伯克(Peter Burke),杨豫 译,北大2018.10


导论9-10

传统上历史学家把他们的档案视为“史料”(sources)。他们似乎在不停的把真理之溪中的水舀入自己的水桶,越是接近源头,他们所做的叙述越纯真。这个比喻固然非常形象,但也可能造成误解,因为它含有这样的意思:他们对过去的描述可以做到不受中介人的干扰。但是实际上,如果不借助于中介人组成的整个链条,就无法对过去进行研究。这些中介人不仅包括以前的历史学家,还包括整理和保存文件的档案人员,书写文件的书记员,当然还有证人,正是他们说的话被记入了档案。正如荷兰历史学家古斯塔夫·雷尼埃(Gustaaf Renier, 1892-1962)近半个世纪以前指出的,应当用存留至今的过去的“遗迹”(traces)观念取代“史料”观念。“遗迹”一词不仅指手稿、刊印的书籍、建筑物、家具、(因人类利用而发生变化的)地貌,也指各种不同类型的图像,包括绘画、雕像、版画、摄影照片。

历史学家对图像的使用,不能也不应当仅限于“证据”这个用词在严格意义上的定义(见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所做的详细而专门的讨论),还应当给弗朗西斯·哈斯克尔所说的“图像对历史想象产生的影响”留下空间和余地。绘画、雕像、摄影照片等,可以让我们这些后代人共享未经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过去文化的经历和知识(例如第三章讨论的宗教经历)。它们能带给我们一些以前也许已经知道但并未认真看待的东西。简言之,图像可以让我们更加生动地“想象”过去。正如批评家斯蒂芬·巴恩所说的,我们与图像面对面而立,将会使我们直面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图像有各种用途,曾被当作膜拜的对象或宗教崇拜的手段,用来传递信息或赐予喜悦,从而使它们得以见证过去各种形式的宗教、知识、信仰、快乐等等。尽管文本也可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但图像本身却是认识过去文化中的宗教和政治生活视觉表象之力量的最佳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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